坐喺Pret-A-Manger, 一手拎住份三文治大啖咬, 一手拎本小說刨, 好悠閒, 所以上天安排左個人黎煩我.
一個廿多歲女仔, 一屁股坐喺我旁邊: 小姐, 可唔可以同你傾兩句?
我一臉狐疑望住佢.
女仔: 我係基督徒黎架, 你有冇返開教會架? 有冇興趣跟我去睇下?
我(心果句): 真係oh my god啦今次. (口果句): 冇興趣, sorry.
女仔: asfdsatytryewfiurjhnjkgflbmkgfljtyuuihjnkjnkljmnjbhjgssoiurj.... (長篇大論講左好多耶穌, 又天堂又地獄又全能既主又佛教拜偶像要落地獄等等老生常談, 好悶)
冇興趣同佢糾纏, 食埋個包, 起身走人.
佢居然捉住我隻手執問我: 乜你唔覺得感動架咩? 你點解唔肯嘗試去接受主?
我(如有神助地爆出一句): 因為我驚, 你有冇睇過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一節?
對方呆一呆, 鬆手, 我走人, 嘿嘿~
我無意反宗教, 亦唔係歧視基督徒, 不過我暫時實在冇去信既慾望, 你要信唔關我事, 我唔信唔該你都唔好理我咁多, 仲有唔好踩人地既宗教黎抬高自己宗教, 咁樣只顯得佢地自己心胸狹窄, 令人反感.
註: (路加福音 12:51-53) 你們以為我來,是叫地上太平麼‧我告訴你們,不是,乃是叫人分爭‧從今以後,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,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,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‧父親和兒子相爭,兒子和父親相爭‧母親和女兒相爭,女兒和母親相爭‧婆婆和媳婦相爭,媳婦和婆婆相爭‧<-- 神是愛?????
在仆過739次街之後,終於明白關於愛情的小道理 60
2 month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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